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度 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 15:48:29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妇联,市级各部门妇委会,东汽、二重、东电、东方风电女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彰显我市妇联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全市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半边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德阳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德阳市三八红旗手23名,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

二、推荐方式

本年度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妇联,市级机关口长单位,东汽、二重、东电、东方风电女工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评选名额分配数量,推荐德阳市三八红旗手和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

2.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德阳市妇联分别在“德慧之家”微信公众号、德阳市妇联网、德阳市妇联微博、今日头条、德阳日报等平台公布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推荐消息,在“德慧之家”公众微信号设立2017年度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网络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扩大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2017年度社会化推荐德阳市三八红旗手4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各占本年度评选总额的 17%和13% 。

三、评选条件

(一)德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含县市区级)妇联系统或妇儿工委评选或表扬的突出贡献者。

6.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在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德阳市三八红旗手。

8.各地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专职妇联干部;推荐的三八红旗手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按照《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统发[2016]46号)要求,需报送同级统战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9.德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10.2017年已推荐但未被评选为省三八红旗手的可推荐为市三八红旗手。

(二)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 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县市区级)妇联系统和妇儿工委评选或表扬先进称号的突出贡献集体。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县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以上妇联组织不参评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

7.参评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的每个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8.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9.2017年已推荐但未被评选为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可推荐为市三八红旗集体。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即刻启动推荐评选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自荐他荐。要公开社会推荐渠道,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确认无异议后,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

(三)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要求,确保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符合相应评选条件。市级各部门推荐评选工作,由市级部门口长单位牵头,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名单,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所需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

(四)审核评定。德阳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评选办公室设在德阳市妇联组宣部,负责组织评审会,对社会化推荐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评定。按照评选条件对组织渠道推荐的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将最终结果报德阳市妇联党组审议通过。

(五)评选宣传。德阳市妇联将于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在德阳举行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命名活动,在市内外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全面、生动、广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深化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材料报送

1.德阳市三八红旗手、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以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德阳市三八红旗手、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登记表内事迹简介字数在500字以内。

3.德阳市三八红旗手个人标准照(2寸)和生活照各1张,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集体照1张。

上述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市妇联组宣部。纸质、电子版一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德阳市妇联组织授予德阳妇女的最高荣誉。各地各系统要将推荐评选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推荐评选活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将活动重心下移,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优秀女性入选比例。要按照推荐评选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开展评选、审查、公示等环节活动。

(三)扩大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创评结合,多措并举拓展群众参与途径,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群众自荐他荐并为优秀女性人选点赞支持。要注重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推动德阳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推荐评选工作新格局。

(四)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深入宣传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组织各级三八红旗手(集体)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座谈,号召广大妇女群众向优秀典型学习,引导妇女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联 系 人:陈熹0838-2309938

电子邮箱:dysflbgs@126.com

附件:

1、德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2、德阳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docx

3、德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docx

德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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